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倍芬(布洛芬口腔崩解片)说明书

来源:胡颂娱乐


【药品名称】

通用名:布洛芬口腔崩解片

商品名:倍芬

【生产企业】

南京亿华药业有限公司

【成份】

本品每片含布洛芬0.1克。

辅料为:微晶纤维素、乳糖、交联聚维酮、碳酸氢钠、甘露醇、柠檬酸、阿司巴甜、淀粉、混合香精、色淀(日落黄)。

【作用与适应症】

用于减轻中度疼痛,如关节痛、神经病、肌肉痛、偏头痛、头痛、痛经、牙痛,也可用于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。

【规格】

0.1克

【用法用量】

口服。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2片,若持续疼痛或发热,可间隔4-6小时重复用药1次,24小时内不超过4次。儿童用量见下表:年龄(岁)体重(公斤)一次用量(片)次数1-310-151/2若持续疼痛或发热,可每隔4-6小时重复用药1次,24小时内不超过4次4-616-2117-922-271.510-1228-322

【副作用与不良反应】

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、呕吐、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、胃肠道溃疡及出血、转氨酶升高、头痛、头晕、耳鸣、视力模糊、精神紧张、嗜睡、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。

罕见皮疹、过敏性肾炎、膀胱炎、肾病综合征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、支气管痉挛。

【禁忌】

对本品及其他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。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。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者禁用。

【注意事项】

本品为对症治疗药,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,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,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,如症状不缓解,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

不能同时服用含有布洛芬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药品(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)。

使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酒精的饮料。

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:60岁以上,支气管哮喘、肝肾功能不全、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(如血友病)。

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:有消化性溃疡史、胃肠道出血、心功能不全、高血压。

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。

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
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
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
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
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

本品与其他解热、镇痛、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,并可能导致溃疡。

本品与肝素、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,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,增加出血倾向。

本品与地高辛、甲氨蝶啶、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,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,不宜同用。

本品与呋塞米(呋喃苯胺酸)同用时,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;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,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。

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【包装】

固体药用塑料瓶装,12片/瓶,18片/瓶,24片/瓶。

【药物分类】

非甾体抗炎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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